【大讲堂】冯皓:民法总则解读

2018-07-11   阅读:6732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是民法典的总则编,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,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。共分基本规定、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组织、民事权利、民事法律行为、代理、民事责任、诉讼时效、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、206条。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冯 皓 律师
海促会大讲堂讲师
金道(宁波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
宁波市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
宁波市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


民法总则第十条,如上图提到的依照法律,不仅指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,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、指导性案例和法理。民法总则规定习惯也属于一种法源,这里所提到的习惯的定义如下图。



指导性案例虽不可直接引用,但可以追溯其引用的法条,在处理相似案件中引用该法条,解决相关问题。













(声明:本文仅代表讲师观点。)